齐齐哈尔律所带您了解在民法典分编编纂过程中,法学理论界和社会公众对是否设立人格权编、知识产权编和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法律适用编等问题存在争议,对此,沈春耀一一进行了说明和回应。他说,保护人格权、维护人格尊严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,近年来加强人格权保护的呼声和期待较多,为了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关于“保护人民人身权、财产权、人格权”的精神和宪法关于“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”的要求,在民法典分编中增加了人格权编。我国知识产权立法既规定民事权利等内容,也规定行政管理等内容,民法典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,难以纳入行政管理方面的内容,也难以抽象出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一般性规则。同时,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仍处于快速发展变化之中,国内立法、执法、司法等需要不断调整适应,因此,不将知识产权法律规定纳入民法典。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规则和民法典在调整范围、立法目标、具体规则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,民法典不宜设立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编。
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介绍,此次民法典分编的编纂是对我国现行民法通则、物权法、合同法、担保法、婚姻法、收养法、继承法、侵权责任法和人格权方面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的编订纂修,将进一步完善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、完善促进财产和要素自由流动的公平交易制度、完善增进家庭和睦的婚姻家庭和继承制度、完善自然人和其他民事主体人身权、财产权、人格权的保护救济制度。